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和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2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阳光招生”相关要求,确保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全日制民办高职专科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确定学校单独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讨论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学校教务处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试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的招生与录取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部门对本次高职单招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媒体监督,确保学校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834-8106677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2 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一)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3月10日09:00至1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自行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
学校确认。
(二)
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09:00至23日12:00,登录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ccas.edu.cn)“单独招生”模块,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通过学校官网指定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
资格审核。
(三)
考生2022年4月1日到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来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2年4月2日0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2日13:00-17:30。
(二)考试地点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四川省西昌市中航东路5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
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普高类考生主要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学校成立专业技能测试专家组,对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能力水平。
(四)疫情防控
1.考生到校考试进入校园需出示身份证、健康码、佩戴口罩。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来自中高风险区域者不得进入学校。
八、录取
(一)录取划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成绩总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二)录取规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
1.所有考生成绩分类别从高到底排序,依照分数排序先后顺序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作退档处理。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普高类和中职类其中一个类别录取未满额,学校将参考其他类别录取情况进行调整计划录取。
3.同分段的考生,以综合面试分数或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综合面试分数或技能测试同分以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则语文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语文成绩相同则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022年4月6日—4月10日,我校在学校网站公示单招拟
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校在公示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生录取办法按以下方式执行。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
2.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
2022年4月1日17:00前向我校招就处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相应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录取新生于2022年秋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新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在规定时间内保留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
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本章程由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务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章程由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中航东路5号
(三)咨询电话:0834-8106666、3808985